全电发票新进展:上海将扩大全面数字化电子发票的受票方范围

2022-0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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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推进税收征管数字化升级和智能化改造,国家税务总局自2021年12月1日起在上海、广东(不含深圳)、内蒙开展全面数字化电子发票试点工作。因全电发票无需领用、开具便捷、信息集成、节约成本等特点,受到越来越多纳税人的关注。
2022年6月17日,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发布《关于扩大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受票方范围的公告》,其中上海市试点纳税人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发票的受票方范围,在《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开展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试点工作的公告》(2022年第1号)第一条规定的受票方范围基础上,分批扩至全国。此外,上海市纳税人作为受票方可接收内蒙古自治区和广东省(不含深圳市)的试点纳税人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的发票。
政策回顾
2022年6月9日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发布《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关于开展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受票试点工作的公告》
2022年6月8日
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发布《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关于开展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受票试点工作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发布《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关于开展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受票试点工作的公告》
2022年6月7日
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发布《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关于开展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受票试点工作的公告》
2022年5月20日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开展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试点工作的公告》
2022年5月5日
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发布《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关于开展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受票试点工作的公告》
2022年4月19日
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发布《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开展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试点工作的公告》
2022年3月29日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发布《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开展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试点工作的公告》
全电发票符合国家低碳经济、绿色发展战略要求,稳步推进,快速铺开。与社会、企业都息息相关。汇联易作为全面费用管理领域的独角兽企业,时刻关注政策变化与发展趋势。针对全电政策也做了一系列解读,提出相应应对措施。#全面数字化电子发票(点击查看文章)
🔷 解读篇一:什么是全面数字化电子发票?(点击查看原文)
详细讲述为什么国家要开展全电发票试点工作?全电发票相比纸质发票有何差异与优势?
🔷 解读篇二:全电发票时代来临,企业面临哪些变化与挑战?(点击查看原文)
介绍全电发票带来的四大主要变化,企业该如何应对挑战?
🔷 解读篇三:汇联易全面支持全电发票(点击查看原文)
汇联易快速响应国税总局发票试点管理要求,全面支持“全电发票报销、入账、归档全流程电子化管理”要求。
🔷 解读篇四:全电发票时代,增专票全面电子化,企业如何应对?(点击查看原文)
讲述如何解决工作中实际面临六大难点问题,通过精益化、智能化、系统化的思维,优化业务流程,帮助企业规避变化带来的合规风险。
🔷 解读篇五:发票全面电子化,如何进行合规高效的电子会计凭证归档管理?(点击查看原文)
会计档案归集、成册、入库、调阅全流程管控,智能高效,帮助企业积极应对会计资料归档难题,重构会计资料归档流程。帮助企业规避新政带来的合规风险,降本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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